小型幼兒園是否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時間:2021-04-14 09:21:07 來源:未知

一《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2014(2018版)
8.4.1 下列建筑或場所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7 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老年人照料設施,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m²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m²的療養院的病房樓、旅館建筑和其他兒童活動場所,不少于200床位的醫院門診樓、病房樓和手術部等。
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實施指南》第402頁
【設計要點】
2《新建規》規定了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工業建筑和民用建筑或其中的部分場所。這些要求是必須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基本設置范圍,但不是全部。規范規定以外的建筑或場所仍需根據其實際火災危險性、建筑的重要性和使用人員情況等因素,以及國家其他相關標準的要求來確定是否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三《民用建筑電氣設計標準》GB51348-2019
13.2.1 除現行國家標準《建筑設計防火規范》GB50016規定的建筑或場所外,下列民用建筑應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
4 老年人照料設施,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任一層建筑面積大于1500㎡或總建筑面積大于3000㎡的其他兒童活動場所。
四《托兒所、幼兒園建筑設計規范》JGJ39-2016(2019版)
1.0.3 托兒所、幼兒園的規模應符合表1.0.3-1的規定,托兒所、幼兒園的每班人數宜符合表1.0.3-2的規定。

五 結論
1 根據從嚴原則,不僅大、中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要設置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小型幼兒園的兒童用房等場所也要設置。
2 現實應用中,鑒于小型幼兒園規模不大,可與主管部門協商,不設置或設置獨立式火災探測報警器。